| ![]() 景德镇市公安局涉嫌从驾校报账4000多万
原标题:景德镇市公安局涉嫌从驾校报账4000多万
女子警官瓷乐团演出费用 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《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》中规定,公安机关应当将各项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。地方政府应将公安机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,实行全额保障。 而《人民警察法》中也明确规定,不得违法收取费用,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。 这些票据是真实发生过的公安局与驾校经济往来的证明吗? 如果是,那么,法律明确禁止公安机关参与举办驾校,景德镇市公安局为何推翻之前的脱钩文件,声称驾校是公安局的资产?公安局不经财政直接从驾校报账用钱,向驾校收取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,该作何解释? 昨天下午,就这些问题,记者前往景德镇市公安局提出正式的采访申请。但在票据上多次签写“同意在驾校报”的副局长称,自己不在局里: 副局长:“你是采访公安局,还是采访我私人,还是找我了解情况?” 记者:“找您了解一些情况。” 副局长:“你是找我分管的部门的情况,还是我个人的情况,还是公安局的情况?” 记者:“公安局有一些账目是通过驾校报的,驾校的这些单子上面有您的签字,写着“在驾校报”,有这么一些字样,我们就想向您核实一下,这些字是不是您签的。” 副局长:“这个事儿啊,你稍等一下行吗?我在外面。”
景德镇市公安局两次发文内容矛盾 随后,公安局装财处的一位负责人将记者接到办公室,但明确表示只是暂时接待,不接受采访。半小时后,记者又被从装财处送到了政治部。在景德镇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等待5个小时,多次交涉之后,政治部的负责人表示,需要请示市里的宣传部门,然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采访。 截至发稿时,公安局依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。 这所后更名为景德镇市景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驾校,究竟是公安局的产业,还是黄某个体经营的企业?如果是公安局的下属企业,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。如果不是公安局的下属企业,公安局又凭什么从驾校直接报账拿钱,且绝大部分资金不走财政?事件相关进展,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。(记者肖源)
|